427、公司事务2-《华娱之二代崛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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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然,    不是让周星星单纯的打工,毕竟真要这样,他也不会乐意。

    而是把荀远影视和星辉公司打造成战略同盟,    更深层次的合作伙伴关系。

    以后,星辉公司就负责电影制作,至于说投资,自然是荀远影视和星辉公司一起承担。

    包括电影的立项,还有发行宣传等工作,完全可以由荀远影视打包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周星星将来也不用因为签下对赌协议,从而搞出一堆破烂。

    老实说,看着一个曾经的偶像,从天上跌落泥潭,还是挺让人难受的。

    从曾经所有人无条件支持的星爷,变成了会圈钱的那家伙,挺让人唏嘘的。

    如今看起来,却是林荀有些想当然了。

    不过也无所谓,别人的路该如何走,那始终是别人的事。

    当然,和周星星的合作,林荀肯定会维持下去,这毕竟是钱啊。

    《西游降魔篇》至少是十几亿的票房,还有《美人鱼》的三十几亿。

    还有《新喜剧之王》,这电影虽然口碑一般,票房也没那么夸张。

    可是,荀远影视完全可以在投资之后,再把投资额度分销出去,或者找人保底发行。

    按照周星星的号召力,再加上前作《美人鱼》的票房冠军,里外里至少有几個亿的收入。

    一想到周星星能帮他赚那么多钱,原本还有点小不爽,瞬间舒畅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,等到下一刻,林荀却是又有些傻眼,不只是傻眼,还有些脑壳疼。

    入眼的其实是一个合作计划,计划很简单,就是荀远影视帮忙进行宣传发行的工作。

    之所以会让林荀感觉到头疼,主要是合作的这家公司,就很让人头疼。

    没错,合作的对象不是别人,正是大甜甜,或者说那个星光灿烂影视公司。

    原时空的时候,林荀就听说过,这公司后来似乎出事了。

    要不然的话,你看看,出事前和出事后,大甜甜的资源简直是天差地别。

    虽然都是些道听途说,也没有确切的证据,不过呢,很多东西都已经从侧面得到证明。

    这样的情况下,林荀自然是敬而远之。

    只可惜,他倒是想的挺简单,可是人家不乐意啊,甚至还有些得寸进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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